于洋扮成行脚商人,在霸王岭找了处阴凉地歇脚
已是八品武者的他,五感的敏锐度远超常人。
他知道有人在盯着自己,那人就躲在密林的某处,像只狩猎麋鹿的金钱豹。
但优秀的猎手总会以猎物的姿态登场。
于洋故意表现得疲惫不堪,为的就是引对方出手。
对方却十分警惕且耐心,迟迟没有动作。
于洋也不急躁,就静静靠坐在树荫下,从怀里摸出那枚嫩黄色的小香囊,想起慕子衿娇俏羞涩的模样,回忆这两年在慕家的种种,不禁心生感慨。
会是什么呢?
他打开香囊,取出慕子衿郑重送出的礼物,瞬间愣住。
竟然是一缕青丝,显然刚剪下不久,发丝间还残留着淡淡的皂角香气。
于洋一阵恍惚,不自觉的,便将手心的那缕青丝握得紧了。
这时,他听见身后树丛里传出窸窣的动静,立刻将青丝珍而重之地放入香囊,贴身藏好。
“哧!”
银光一闪。
好慢的刀!
于洋甚至不必刻意去捕捉,光凭声音和气息就能感知到那柄钢刀的轨迹。
他不闪不避,因为他知道,这柄刀并无杀意。
“咔!”
钢刀砍进树干,架在于洋的脖子上。
一伙精壮男子从树丛中跳出,为首之人正是执刀之人,样貌凶恶,一道手指粗细的伤疤贯穿全脸,触目惊心。
“要么,钱留下,人走;要么,钱和人一起留下。选一个吧。”
伤疤男开口,声音嘶哑。
于洋一扫全场,总共七人,除了这个伤疤男勉强有九品的实力,其余都是杂鱼。
如果他想,他可以毫不费力地捏死他们所有人,包括这个九品伤疤男。
“你们的大本营在哪儿?”
“嗯?”
伤疤男眼睛一眯,于洋的冷静有点出乎他的意料。
“你们应该经常在这一带活动吧,不可能是散兵游勇,一定有组织有大本营……”
“闭嘴吧!”
伤疤男试图痛下杀手,刀却不见了!
下一秒,他的刀已贯穿他的胸膛,而他,甚至连对方如何夺的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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