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砰的敲门声伴随着门外众人大声的叫骂、威胁,老门房在自家郎君的注视下,硬着头皮颤抖着声音回应道:“何事啊?”
“鬼樊楼特来拜谒胡评事。”
鬼樊楼三个字一出口,除了赵与莒之外的其余几人面色都是一变,赵与莒见状疑惑地看了一眼袁韶。
袁绍察觉到他的目光,咳嗽一声,“这鬼樊楼乃是临安中贩卖妇女,拐买儿童的一个松散组织,人数众多,专门诱拐妇女儿童卖入全国的青楼瓦舍里,故而被称之为鬼樊楼。”
这不就是个人贩子组织吗,有必要这么如临大敌吗?赵与莒听了袁韶的解释反而感觉更加疑惑了,本着不懂就问的良好品质,他将自己的疑惑说了出来。
一旁的老洪听见了,压低声音道:“按《宋刑统》中所规定,略卖人为奴婢者,绞;为部曲者,流三千里;为妻妾、子孙者,徒三年;因而杀伤者,同强盗法;和诱者,各减一等。”
这就不得不说到宋代对贩卖人口的处罚程度了,比之现代社会的几年牢犯重了不知多少。
其将贩卖人口的犯罪行为分为“略卖”和“和诱”两种,即现代社会所说的拐卖和拐诱。
虽然其中“和诱”比“略卖”减一等,但若对十岁以下的儿童进行贩卖,“和诱”和“略卖”同等处置,这样一来就加重了处罚。
同时宋律还规定了对收买者的处罚,《宋刑统》中规定“诸知略、和诱、和同相卖,及略、和诱部曲、奴婢而买之,各减卖者罪一等;展转知情而买,各与初买者同;虽买时不知,买后知而不言者,亦以知情论。”
即一般来讲收买者比拐卖者的处罚减一等。但明知孩子系被拐卖仍收买的,要与拐卖者负同样的刑事责任。收买之前不知道,之后知晓的亦以知情处理。
相比于后世中对收买拐卖人口的处罚重了不知多少。
鬼樊楼所拐目标群体不是年轻女子就是幼童,同时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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