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正找到了吗”他神色疲倦中带着冷气。
“回王子,已经有人报告了他的踪迹,我第一时间已经派人过去了。”
诺夫微躬着身子,些许白发在灯光照耀下有些刺眼。
“抓到他了要第一时间向我报告。”哈拉声音还是有些疲倦。
“是”
王子挥挥手,示意退下。
“那些被抓的人怎么处置,已经有人在外面抗议了,好像民间也有活动。”诺夫微抬起头问道。
“哼,”哈拉冷哼一声,“所有人,先上一套忘我之刑吧,也让他们尝尝王子之怒。”
“遵命,”诺夫恭敬的转身离去。
所谓忘我之刑,倒并非哈拉王子首创。就是用竹签钉入犯人指甲。
当钉到第十根的时候,犯人已经痛得你问他自己名字,他也回答不上来。
所以,王子取名为忘我之刑,为此他自己还很得意了一段日子。
当他再度进入卧房,阿卜杜勒佳伶已经走了,一阵风吹得罗纱乱舞。他有些心烦意乱。
打开柜子,拿出卷好的大麻抽了起来。
城内某条阴暗的小巷,路灯昏黄,照着两个人的脸有些忽明忽暗。
其中一人披肩长发,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眼神中有时候会透出一股锐利的光,正是那位阿卜杜勒佳伶。
在他身旁的则是一位身材魁梧,相貌堂堂的一身军装打扮的男人。
佳伶在这男人身边显得柔情万种,她轻轻依偎着这个男人,柔声说道“你要求的什么,我都愿意去做,但是他喜怒无常,我害怕长期待在他身边。”
她的声音甜美中带着点楚楚可怜,饶是世间最冷酷的男人听了,也难免不起恻隐之心。
眼前这个相貌堂堂的男人当即也柔身安慰道“把你放去他的身边,难道我不心痛吗”
“但是佳伶,你知道我是命中的真龙天子,成大事者,我连自我都必须要抛弃,所以,也让你受了委屈。”
这七尺男儿说着竟洒下猫尿,“佳伶,你务必要体谅。”
佳伶哭声更胜,&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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