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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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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 林知夏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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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二十四章林知夏的发现

  林知夏是在秦墨被内部调查的第三天介入的。

  秦墨给林知夏发了一条消息,内容很短:“举报信是打印的,但纸张是检察院内部使用的。来源是反贪局二室。帮我查一下,举报信是通过什么途径送到纪检组的。电子版还是纸质?如果是电子版,有没有IP地址?”

  林知夏收到消息的时候正在公安厅网安总队的工位上。三台显示器同时亮着,中间那台屏幕上跑着数据追踪程序。左手边的马克杯里泡着一杯已经凉透的红茶,杯壁上挂着茶渍。林知夏把秦墨的消息看了两遍,放下手机,手指搭上键盘。

  不是检察院的系统,林知夏没有权限直接查检察院的内部网络。但举报信如果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就会留下IP地址。林知夏先查了检察院纪检组的公开邮箱,没有发现匿名举报邮件。举报信不是通过邮箱发送的,是打印出来直接递送的。这条路断了。

  林知夏换了一个思路——谁有能力拿到秦墨的通讯记录截图?秦墨的通讯记录存贮在检察院的服务器上。能调取秦墨通讯记录的人,必须在检察院有相当高的权限。反贪局二室主任李卫国有权限吗?李卫国是反贪局的主任,不是技术部门的。李卫国可能需要通过技术处的人才能拿到通讯记录。林知夏开始追踪秦墨通讯记录的调取日志。

  检察院的网络与公安厅不互通,林知夏进不去。但林知夏记得秦墨说过,检察院的技术处外包了一家科技公司做系统维护。那家公司的服务器在省城,网络边界相对松散。林知夏通过那家公司的漏洞进入了检察院日志服务器的备份系统。调取记录在备份系统里只保留三十天。林知夏检索秦墨的名字,系统返回了三页记录。

  最近一次调取发生在七天前,调取人显示为“技术处,周涛”。周涛是技术处的普通科员,没有权限调取副处长的通讯记录。周涛的账号被人用了。林知夏继续查周涛账号的登录IP。IP地址不是技术处的办公网,而是省纪委的一个IP段。

  省纪委。

  林知夏的手指停了下来。举报秦墨的人不是检察院内部的,是省纪委的。那个人借用周涛的账号调取了秦墨的通讯记录,然后把截图提供给李卫国,李卫国再以检察院内部人的身份写出举报信。两方配合,天衣无缝。但省纪委的那个人是谁?

  林知夏开始追踪那个IP地址在省纪委内部的具体位置。省纪委的IP段按处室划分,林知夏把IP地址最后几位输入系统,系统匹配到一个具体的办公室——省纪委某处室,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的名字叫马明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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