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教开始。
一位隶属于沈家派系的官员率先发难,目标直指江琰策论中最具前瞻性,也最易被诟病“空谈”的边贸部分:
“国舅爷,你策论中言,以通商之利,弱寇掠之心。然辽人、蒙人素来贪婪无信,即便与我互市,亦常劫掠边民,以国舅之见,该如何杜绝此弊?若其一边享互市之利,一边行寇掠之事,又当如何?”
江琰不慌不忙,略一沉吟,便朗声答道:
“学生以为,此非杜绝,而为管控与反制。
其一,榷场需设在利于我军控扼之处,其开市时间、规模、物品种类,皆应由我主导,此乃利柄在我。
其二,需立连坐之法。若某一部落于互市期间劫掠,则立即停止与该部落及其盟友部落所有互市,并严惩不贷。使其一部落之行,牵连全部落之利,内部自生制衡。
其三,边军需保持精锐,随时可进行精准报复性打击,让其深知寇掠之代价,远高于互市之所得。
如此,恩威并施,方能使贪利者渐生忌惮,最终权衡利弊,觉寇掠不如互市之安稳长久。此非一蹴而就,然持之以恒,其效自显。”
他不仅回答了问题,更提出了一套具体的管理和制衡机制,思路清晰,考虑周详,绝非纸上谈兵。
那提问的官员闻言,一时语塞,只得冷哼一声,不再言语。
又一位官员紧接着问道:
“江公子主张建精锐舟师以靖海疆,然打造战船、训练水手、日常巡弋,靡费甚巨。如今国库并非充盈,钱粮从何而来?莫非又要增加百姓赋税?”
此问关乎财政,更为实际。
江琰从容应对:
“这位大人所虑极是。学生以为,其资可取自于海。
其一,可扩大市舶司,一定程度上鼓励海商,对出海贸易之商船收取关税,此项收入可专项用于水师建设,此所谓‘以海养海’。
其二,可效仿古人屯田之法,于水师驻防之地,拨予军户田地或鼓励他们参与渔业,亦可减轻朝廷负担。
开源节流,多方筹措,未必需要增加内地百姓赋税。”
他的回答再次展现了对实务的理解,提出的方案兼具可行性与创造性,让不少中立官员暗暗点头。
随后,又有几位官员从四书五经中抽取了一些偏僻章句或疑难经义进行考问,江琰皆能对答如流,阐释精当,显示出了极其扎实的学问根基。
至此,关于策论与经义的考教,已无人能再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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