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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当家主母,四个幼崽全是反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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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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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青阳跪在一旁,胸有成竹的勾起嘴角,心底的声音清清楚楚钻进苏以楠耳中:

  【证据我都拿出来,不信还做实不了你私奔的事。】

  苏以楠冷冷瞥了他一眼,从容淡定地开口:

  “大人,这簪子,我能看一眼么?”

  府衙大人挥了一下手,便有衙差将簪子递给苏以楠。

  她仔细地看了看这梅花簪,就是再普通不过的银簪子。

  原主确实是侯府的大夫人,但她实际上在嫁给宁子璋之前,无亲无故。此前一次偶然的机会,遇到了宁子璋,因为长得像他亡妻,才娶她过门的。嫁入侯府后,大房的账也都是二房代为管理,她手里并没多少钱,买的也不过就是再普通不过的东西。

  她心里有了数,把簪子递还给衙差,随后,看向跪在身旁的范青阳,问:

  “你说这是我赠与你的定情信物?”

  “对!”

  他信誓旦旦地点头。

  “那我是什么时候,赠你的?”

  “就半个多月前,我一直爱惜着,随身携带。”

  听到这句回答,苏以楠不禁笑了一声。

  范青阳一头雾水:

  【她笑什么?都铁证如山了还笑,莫非是疯了?】

  不!

  她只是觉得这番说辞很可笑。

  随身携带?

  那私奔那天,翻他身,怎么没有翻出这银簪子,倒是翻出来二夫人的玉佩。

  苏以楠抬眸,对着府衙大人,恭敬开口:“大人,范青阳的说辞漏洞百出,所谓定情信物更是刻意伪造的证据,根本不足以当作凭证。”

  “污蔑。”范青阳立刻喊道:“你凭什么说那是伪造的?”

  她抬手,指向那支银梅花簪,提高声音,不仅仅让府衙大人听清,更重要的是说给围观的百姓。

  “这支银梅花簪款式随便一个银楼都能打造,且寻常妇人皆能购买,并非独一份信物,怎么能证明这就是我的?

  当然,我也的确曾有同款银簪,可早在一个月前就丢了,被府中的李管事偷走变卖了。此事,身边的丫鬟春儿和李管事皆可作证,又何来半个多月前赠予管家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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