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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了姐姐的同学,她竟然是我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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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谈话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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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志强没有急着继续。

  他盯着方明远看了几秒,像是在确认什么——

  确认他的状态,确认他有没有做好接受调查的准备。

  方明远低着头,没有看他。

  “小胡,进来一下。”

  魏志强朝门口喊了一声。

  “魏主任,我马上到。”

  一个年轻的姑娘快步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一个笔记本电脑。

  她在魏志强旁边坐下,打开电脑,手指放在键盘上,等着作记录。

  魏志强看着方明远,正式开始。

  “方明远,根据党纪法规,你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组织决定对你采取留置措施。

  在此之前,按照程序,我们需要核实你的基本信息。

  请你如实回答。”

  方明远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你的姓名。”

  “方明远。”

  “年龄。”

  “48岁。”

  “职务。”

  “晴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入党时间。”

  方明远沉默了一秒。

  他记得那个日子,二十多年前的七一。

  他在乡政府的会议室里,面对党旗宣誓。

  那时候他二十六岁,是全县最年轻的党员之一。

  “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

  魏志强点了点头,示意小胡记录下来。

  “工作履历,从参加工作开始,按时间顺序说。”

  方明远深吸了一口气,开始说。

  他说得很慢,从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乡镇开始,到副镇长、镇长、镇党委书记、县发改局局长、副县长、常务副县长。

  一步一步,一条一条。

  二十年多年的仕途,他用了不到十分钟就说完了。

  说完之后,他低下头,盯着自己的手。

  魏志强没有评价,也没有追问。

  他看了一眼小胡,确认她记录完了,然后继续说。

  “方明远,下面我向你告知留置期间的权利和义务。你要听清楚。”

  方明远抬起头,看着魏志强。

  “根据相关规定,留置期间你享有以下权利:

  陈述权、申辩权、申请回避权、健康权。

  你有权对调查人员提出回避申请。

  如果你认为调查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可以书面申请回避。

  你有权陈述事实、进行申辩,对调查认定的问题提出不同意见。

  你的身体健康权利受到保护,留置期间会保障你的基本医疗需求。”

  魏志强顿了一下,让方明远消化这些信息。

  “同时,你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如实陈述你所知道的全部情况,不得隐瞒、不得编造;

  配合调查工作,不得对抗调查;

  不得串供、不得隐匿、销毁证据;

  遵守留置场所的管理规定。”

  他停了下来,看着方明远。

  “方明远,你是否清楚自己的权利义务?”

  方明远的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

  “清楚。”

  “好。下面我向你宣读留置决定书。”

  魏志强从文件夹里抽出一份文件,拿在手里,逐字逐句地念。

  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清清楚楚。

  方明远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他的目光落在魏志强手里的文件上,但一个字都没看进去,脑子里嗡嗡的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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