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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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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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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坐上归家的客车时,看着车窗外翠绿的稻田,觉得是时候应该为我的前半生留下些印记,既是总结,也是重启。

  能写下这本书,得益于那位我称呼其为老耿的老者,活了这么久,阅人无数,能让我佩服的人不多,老耿算一个,他教会了我许多,尤其是教会了我一个思考的方法:“遇到想不通的事,就把它写在纸上,慢慢想,想到什么就添上去什么,最后总会想通。”

  我非常感谢老耿对我的提点,促使我在不经意间,记录下来了前半生的过往,这个习惯更是不止一次在生死攸关之际,让我找到生的法门。

  于是现在我坐在电脑前,一边翻看我往年记下的笔记,一边思索遗漏的细节,再将他们相互串联,开始动笔敲下第一行字。

  我姓文,出生在东北林区,具体真名不想提及,因为前半生做的是挖坟掘墓的勾当,怕辱没了父母的期望。索性就用文二这个化名作为我对自己的代称。

  我是一名土贼,也就是挖坟掘墓,专拿死人陪葬品的盗墓贼,土贼这个称呼不知道从何时何地而起,我入行时身边的人便开始这样自称。

  现在挺有意思的一件事,网络上社会中对我们这个行当称呼的貌似很“高雅”。

  称呼我们为“摸金校尉”,说我们做的事情叫“倒斗”,并且有大把的“有志青年”跃跃欲试,感叹入行无门。还有人引经据典,旁征左引,意欲美化这种挖坟掘墓的行为。

  我只能感叹他们的天真,贼永远是贼,做的就是为了一己私欲违法犯罪的勾当,尤其是我在这个行当浸淫多年,尤其明白我们这些“土贼”们对这个社会做成的危害有多大。仅说每年造成的文物流失,便数不胜数。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总有人感叹英法对我国文物的侵占,据不完全统计仅英法两国目前官方民间留存的我国文物大约550万件,这些文物的来历大部分还是战争过后的掠夺。

  而这个数量的,在土贼这个行当中,仅仅是一代人的“成果”,这还不包含拿不出来的东西。所谓拿不出来的东西,我们称呼为“闷子货”,一部分是开墓即氧化,一部分是不好出手随手丢弃,一部分是只有文献价值没有经济价值的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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