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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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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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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彼时的三舅刚刚退伍,身上的精气神尚在,部队里养成的勤快劲也还在,无论几点钟,只要老板用车,随叫随到。

  虽说三舅平时嘴上有点碎,喜欢插科打诨,但他情商极高,懂得察言观色,东北话讲叫做“有眼力见儿”,时间长了便摸清了老板的脾气,因此逐渐被老板当成自己的心腹,很受器重。

  给老板做了两年的专职司机之后,一天老板突然问三舅想不想多赚些钱。

  三舅做司机的这段时间,大部分吃穿用度,衣食住行都有公司提供,平日里除了买烟,别处也没什么花钱的地方,手里攒下了不少积蓄,正琢磨落户广州,虽说现在手里攒下的钱已经足够在广州买个不大不小的房子,但三舅还有希望买套大一点的房子,到时再把老父亲接到广州生活,免去他父亲在东北山沟里吃苦受冻的烦恼。

  老板对三舅讲,最近他从别的公司手底下挖来了一个专挖明器的盗墓团队,花了不少心思,可苦于团队里没有自己人,怕他们动歪脑筋,把自己做宝耍,想让三舅去他们那里当司机,别的不用做,一个是团队里的人想去哪,就拉着他们去哪。再一个是盯住他们带上来的东西,防止他们有私藏,把价值高的东西自己留下,交到自己手里的都是不值钱的货。

  八九十年代的广州,手下有成规模企业的老板,或多或少都沾点黑色产业,三舅的老板也不例外,公司表面上是做进出口生意,暗地里三舅知道的就有走私,文物贩卖多项黑产。

  老板此时把这件事对三舅讲了过后,三舅心里衡量了一番,想着反正都不需要自己下墓干活,只是开个车,顺便盯着几个人,再加上想要买房确实缺钱,便应承了下来。

  转天开虎头奔的三舅变成了开金杯面包的司机,座驾虽然变了,但是三舅摸了摸自己鼓起的钱包,距离住大楼房的目标越来越近,心里也不觉得会有落差。

  老板挖来的团队一共七个人,为首的是一名五十岁上下的老头,老头姓耿,三舅一直称呼他老耿。

  老耿是内蒙人,身形不高,身材偏瘦,普普通通的老农长相,属于扔在人堆里无人在意的那一类人,与其说老耿像个老农,不如说他更像个木匠,耳朵上永远夹着一根铅笔。

  其他六人,五个人叫老耿师父,还有一个年纪与老耿相仿的男人,称呼老耿五哥。

  老耿七人住在什么地方三舅不清楚,大部分时间都是老耿的徒弟用电话给三舅的BB机留言,告诉三舅去哪里接他们,三舅感觉他们的住所经常在变,却也不管他们的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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