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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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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李恪大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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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月初一的大朝会结束之后,一件头疼的事摆在了李二面前。

  那就是原太子妃人选苏嫣溺水事件的后续处理。

  想起这事来,李二就窝火,他觉得李恪那种救人方法,还不如不救,这种方法实在是给皇家抹黑。

  而苏嫣和苏婳的父亲苏诚,估计也是同样的想法。

  唐代虽然风气相对的比较开放,但也仅仅是相对的,整体上还是极重名节的。

  为了防止事情的影响扩大,以讹传讹,李二决定让李恪与苏嫣、苏婳尽快完婚,也好堵上悠悠众口。

  很快,册封诏书就送了苏宅。

  由礼部尚书王珪亲自宣读了对苏嫣、苏婳两姐妹的册封诏书。

  册命曰:

  配德皇子,必俟邦媛,作俪国主,允归冠族。

  秘书丞苏诚嫡长女苏嫣,门袭轩冕,家传义方,柔顺表质,幽闲成性,训彰图史。可皇三子妃。次女苏婳,贞顺自然,言容有则,性资敏慧,可皇三子嬬人。

  所司备礼册命,主者施行。

  (看不懂没关系,全当二货作者水文了。)

  婚礼定在了正月初十,可以说是旋风式的了。

  唐代婚礼一般要经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迎亲,六个步骤,被称作六礼。

  这一套繁琐的程序走下来,没个两年时间,也得一年半载。

  李二表示:等不了!

  正月初十必须成婚!

  于是,礼部、宗正寺的官员,像装了小马达一样,风风火火的忙了起来。

  皇子大婚,一切礼节事宜,礼部都要全程参与。

  作为管理皇族、宗族、外戚的谱牒、守护皇族陵庙的宗正寺,在皇子婚礼中也责无旁贷。

  不过,最轻松闲适要数李恪了。什么心都不用操,就等着接新娘子。

  经过紧张的准备,婚礼在正月初十正式举行。

  宁王府灯笼高悬、青幔摇曳、红毯铺地,前后院装扮一新,王府上下,喜气洋洋。

  李恪既是皇子,又是宁国之主,一国之君,自然不必亲自去迎亲。

  黄昏时刻,接亲的队伍接回了两位新娘。

  《礼记·昏义》记载:“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

  这个昏也就是黄昏的昏,历史上很长一段时间,婚礼都是从黄昏开始进行的。

  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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